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号外号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

来源:电脑与信息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要求,积极申报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请于2021年6月18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006室,电子版发耍袷轿吧瓯ㄖ魈迕啤瓯ǚ较颉钅棵啤薄?/p>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

郭 昕

闫玮凯

联系地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006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机关相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6月30日前,部机关相关司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项目。

(二)2021年7月15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2021年8月10日前,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2021年12月底前,开展试点示范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四、报送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3、4、5)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学科,王刚,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2B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

1.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3.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文章来源:《电脑与信息技术》 网址: http://www.dnyxxjs.cn/zonghexinwen/2021/0511/1389.html



上一篇:信息技术催生“爱种子”教学新模式,从化教育
下一篇:市教科院、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签定战略合作协

电脑与信息技术投稿 | 电脑与信息技术编辑部| 电脑与信息技术版面费 | 电脑与信息技术论文发表 | 电脑与信息技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电脑与信息技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